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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猪乱丢无人清理 公益诉讼守护民生
时间:2021-12-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死猪乱丢无人清理 公益诉讼守护民生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梓潼县人民检察院立足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着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4月27日,梓潼县人民检察院接到举报,位于梓潼县文昌镇西坝村万宝市场后沟渠内有死猪尸体,腐臭难闻。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第二检察部深入调查,加强监督,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当日,经公益诉讼办案组核查,发现在举报地点的沟渠内有三具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在污水和气温的作用下,腐烂的动物尸体发出浓烈的腐臭气味,蝇虫横飞,周边环境受到严重破坏。此类动物尸体,尤其是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存在极大危险,烈性传染病、毒物极可能潜在于这些尸体中,不予处理或者处理不当都会引发扩散、传播。腐烂变质的过程中还会污染空气,土壤、水等,如经过农作物进入食物链产生循环往复的生态危害。

随后,检察官对现场附近的住户进行走访调查,村民对河中乱弃动物尸体的现象怨声载道。

村民反映道:“ 4月22日,就看到死猪漂在沟里,夏天快到了,臭气熏天,我们灌溉就在沟里取水,现在也不敢在沟里取水了,也不敢去捞这些死猪,怕有什么病,一直也没人管,现在终于有人管了,只是没想到是你们检察院来管。”

“检察机关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老乡请你放心,我们保证15天之内,督促职能部门对这些动物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恢复环境,让你们放心的灌溉取水,远离恶臭,远离生态环境危险。”检察官康艺耀当场承诺道。

对群众承诺作出后,本院立即立案,及时向上级检察机关汇报争取支持、指导,迅速组织办案力量,牺牲五一休假时间,将此案顺利办理,并依法分别向县环保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昌镇人民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规定及时清理沟渠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并进行无害化处理,积极履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与监管职责,加强对辖区内相关企业的检查,防止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及其制品污染环境。

5月7日,文昌镇人民政府在县农业农村局、环保局的指导下对事发地的动物尸体通过深埋、消毒的方法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此案从收到线索到彻底清理仅用时10天,梓潼县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意识,坚持维护群众利益,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以公益诉讼“守护人民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