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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梓潼县检察院起诉的虚假销售口罩诈骗案已当庭宣判
时间:2020-03-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判了!梓潼县检察院起诉的虚假销售口罩诈骗案已当庭宣判

 

2020年3月6日,由梓潼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罗某涉疫诈骗案在梓潼县人民法院远程开庭公开审理,被告人罗某被当庭宣判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该案系梓潼县首例涉疫案件。

罗某平时从事小商品销售,2019年在向客户周某销售产品时也与周某成为朋友关系,经常保持联系。2020年2月7日,在广西灵山县的罗某明知自己没有经营医疗器械的资质和医用口罩的进货渠道的情况下,利用周某迫切订购口罩的心理,通过微信发送从网上下载的口罩的外观、发货打包等图片和视频,谎称自己有大量货源,诱使对方转账购买口罩。截止2月10日,周某先后向罗某支付48700.00元人民币。

罗某在收到货款后不再回复周某的微信,也不接听周某的微信语音及视频请求,将骗取的资金用于偿还自己的信用贷款、存入银行、日常消费等开支。2月17日,罗某在广西灵山县被抓获,到案后,罗某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案发后,梓潼县检察院高度重视,指派专人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2月21日,在受理审查逮捕后立即通过远程提讯复核证据、审查案卷,当天就对罗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在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全面审查了案件,告知了犯罪嫌疑人罗某诉讼权利及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在视频提讯中向罗某进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释法说理,罗某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在值班律师的远程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为依法严惩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口罩诈骗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检察官在综合罗某有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全部退赔了被害人的损失等情节后,向法院提出了精准量刑建议,在开庭审理后,梓潼县法院采纳了量刑建议,对罗某作出如上判决。宣判后,罗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检察官提醒:在全国人民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切莫因一时贪念进行不法活动,顶风作案,代价沉重,必被严惩!广大市民朋友也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避免不法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