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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川两地检察院协力司法救助事实孤儿
时间:2018-07-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年6月,受浙江省舟山市检察院委托,四川省梓潼县检察院控申科干警前往该县文兴乡灯塔村六组贾林芳家中,调查了解其9岁孙儿生活学习情况并帮助办理国家司法救助,现已办理完毕。

  经调查,贾林芳的儿子、前儿媳(已离婚)在浙江舟山打工,因事发生纠纷,其儿一时冲动将前妻杀害,现被逮捕羁押。其儿与本案被害人育有一子,现年9岁,在文兴乡小学读书,现父亲羁押母亲死亡,成为事实孤儿,与婆婆(贾林芳)一起生活。贾林芳丈夫王某某涉嫌包庇儿子杀人案被取保侯审。婆婆贾林芳居住在土坯房内,条件较差,靠种地维持生活,家中较为困难。其因儿子杀前媳案件受到很大打击,经常吃药医治。

  调查完上述情况后,梓潼县检察院干警立即与村委会沟通,共同商定由其婆婆担任监护人。随即帮助贾林芳以监护人名义书写了司法救助申请书,复印了相关户口簿、身份证明、银行帐号,请村组织出具了生活困难和其孙儿为被害人之子的相关证明,办齐了司法救助所需手续,并形成调查报告和现场照片,一并寄给了浙江省舟山市人民检察院为其孙儿办理司法救助。

  浙、川两地检察院心系受害未成年人,以实际行动齐心协力共同谱写了一曲关爱事实孤儿的动人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