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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潼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
时间:2024-02-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目录

第一部分 绵阳市梓潼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绵阳市梓潼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绵阳市梓潼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绵阳市梓潼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绵阳市梓潼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部门预算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梓潼县人民检察院职能简介。

1、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2、按照国家法律和上级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制定全县检察工作目标,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3、对叛国案、分裂国家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检察权。

4、对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5、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6、对执行机关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或提请市人民检察院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8、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

9、研究检察技术在办案中的运用;受理技术取证、文证审查、检验鉴定、复核鉴定、重新鉴定工作。

10、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市人民检察院制定的有关检察工作条例、细则和规定,拟定相关的实施方案。

11、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2、负责其他应当由县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梓潼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县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围绕县委工作部署,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全面建设四川丘区经济强县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梓潼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毫不放松抓实党的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主题教育,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一体推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在检察办案中维护党的领导,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二是更大力度保障平安梓潼建设。紧紧围绕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各类刑事犯罪。坚持宽严相济,充分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进社会内生稳定。加强诉源治理,综合运用检察听证、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等形式化解矛盾纠纷。持续深化法律监督机制建设,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积极拓宽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线索来源。

三是更加精准服务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进一步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依法“能用尽用”,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坚持打击与保护并重,全力营造“亲”“清”政商环境。

四是能动履职践行司法为民初心。积极顺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依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害安全生产、污染环境等犯罪,守护群众“舌尖上”“脚底下”“头顶上”的安全。持续开展“反诈”“断卡”行动,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守护群众“钱包”安全。聚焦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维护公共利益。

五是持之以恒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严字当头,以自我革命精神,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检,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持续加强检察管理,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进一步健全检察人员业绩考评体系。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监督,努力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院为市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 绵阳市梓潼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部门预算表


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公开表3-3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公开表5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7





第三部分 绵阳市梓潼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我院2024年收支总预算856.58万元,比2023年收支总预算869.89万元减少13.31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梓潼县人民检察院2024收入预算856.5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56.5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梓潼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支出预算856.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0.58万元,占91.13%;项目支出76万元,占8.87%。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梓潼检察院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856.58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869.89万元减少13.31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56.58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700.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8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9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梓潼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56.58万元,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69.89万元减少13.31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700.72万元,占8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83万元,占10.7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12万元,占2.12%;住房保障支出45.91万元,占5.3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624.72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三公经费等支出。

2.一般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2024年预算数为76万元,主要用于:(1)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所需调查取证、勘验鉴定、咨询评估费,评估服务费,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含基层站点)实体化运行工作经费,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所需评估、考察费,开展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所需工作经费,开展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帮教考察、亲职教育所需服务和培训费,开展刑事执行检察业务培训、专项活动所需工作经费,开展检察听证、代表委员联络所需会议费和协助办案费开展检察理论调研和基层(或相关单位)检察工作联络站运行经费、检察业务宣传费,机关维修维护所需经费;(2) 用于网络租赁及配套服务、检察移动办公平台运维、三远一网数据传输费用、检察专网运维外包服务费、工作网智慧管理平台费、门户网站运行维护费,通过使用该项目资金确保信息网络安全,保障网络运行通畅,创造有利办案条件。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1.2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0.6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干警职业年金费用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8.1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45.9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梓潼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80.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43.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36.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梓潼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购置费1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市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4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相关政策及厉行节约。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机关及同级单位来我院检察指导工作、协助案件办理等相关事宜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3预算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相关政策及厉行节约,按4万/车/年预算。

部门现有执法执勤用车4辆,其中:轿车3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1辆,主要保障我院相关案件办理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梓潼县人民检察院2024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梓潼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梓潼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36.64万元,比2023年预算126万元增加10.64万元,主要非定额公用经费在去年预算是还未下达。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梓潼县人民检察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梓潼县人民检察院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没有非财政拨款安排车辆购置经费。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梓潼县人民检察院按要求编制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预算76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其他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76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7.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我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我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我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11.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参加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