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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潼县人民检察院2018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梓潼县人民检察院2018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8日在梓潼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梓潼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  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7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扎实推进检察改革,着力打造过硬队伍,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立足民生民利履职,着力提升工作质效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2017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刑事案件87件108人,批准逮捕62件71人;受理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162件237人,依法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53件194人。严厉打击危害基层政权稳定、破坏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等犯罪,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生态环境、电信诈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犯罪的惩治力度,有效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和谐,努力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2017年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11件15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8件12人,渎职侵权案件3件3人;追回赃款900余万元。认真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查处某乡农经服务站主任贪污农民粮种补贴案,某局2名国家工作人员在打击非法集资行政执法过程中玩忽职守案等案件,受到当地群众的好评。认真查办上级院交办案件,查办绵阳市招投标领域“5.16”受贿行贿窝案,共立案6件6人,追回赃款820余万元。在侦查和审查起诉期间,全市检察机关“5.16”专案组在我县召开现场会,总结办案经验,统一起诉证据标准,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充分发挥《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的作用,深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进“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深入电力、教育、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系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的决定,我们于2017年11月5日起暂时停止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和预防工作,我院侦查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圆满完成了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为我县形成与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交出了合格的答卷。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释法说理、刑事和解等工作机制,依法不批准逮捕25件37人,依法不起诉8件12人。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开放日、法治进校园等活动,召开联席会议,撰写《梓潼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司法保护。开展 “法律七进”活动,进行法治宣传咨询服务12次,提高干部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水平。2017年,我院被表彰为2011-2015年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1名干警被表彰为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完善检察长接访、联合接访、远程视频接访等工作机制,依法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10件次,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5件,共计发放救助资金3.6万元。经最高检检查评比,我院再次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连续11年获此殊荣;先后还被表彰为全县信访维稳工作先进集体、十九大期间全县信访维稳工作先进集体。
二、围绕发展环境助力,全力服务中心大局
    主动护航经济发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县委“六大工程”发展战略。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定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运行管理办法被市政府法制办在全市推广。加强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监督,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案件10件。严厉打击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犯罪8件17人;其中:起诉高利转贷罪1件1人,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件5人,起诉信用卡诈骗罪3件3人,起诉电信诈骗1件3人,起诉组织考试作弊案1件5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刘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该案涉嫌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社会关注较高,经全面审查后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为企业在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00余次,有效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努力守护绿水青山。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守护“碧水蓝天”和“舌尖上的安全”。按照四川省“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和“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安排部署,督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移送刑事案件5件18人,其中非法采矿案件2件14人,我县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1件2人,非法狩猎案件1件2人,销售假药案件1件;针对潼江河非法捕捞,向县农业局建议加强禁渔工作力度,依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审查起诉涉林案件4件10人。2017年7月,省依法治省办到我县专项督查并给予充分肯定。
积极投入脱贫攻坚战。查处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 2件5 人,有力护航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创新扶贫项目及资金监督形式,强力推进“扶贫监管APP”工作,全县安装使用该系统3600余户。积极履行帮扶单位职责,指导大新乡两河村基层组织建设、基层设施建设、产业发展。院干警结对帮扶67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多次入户帮扶并送去帮扶资金或物质,并为1户受灾联系户捐款及物资4000余元。2017年,我院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脱贫攻坚“五个一”驻村帮扶先进集体,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三、聚焦主责主业监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侦查和审判监督。落实宪法定位开展法律监督,确保司法公正落到实处。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7件9人,追捕1件1人,追诉漏罪2件3人,向侦查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或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加强审判监督,向同级人民法院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依法对同级人民法院作出的错误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加强派驻看守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通过省检察院二级规范化检察室的考核验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7件,其中1件被评为四川省羁押必要性审查优秀案例;全面核查2013年以来法院判处财产刑案件747件,对财产刑判决实行动态监督,对财产刑执行案件督促县法院强制缴纳4件;监督社区矫正活动违法行为10起,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份;督促县看守所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送《羁押期限届满通知书》1份,保持“零超期”成果。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上级院交办民事审判监督案件4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2件;办理民事审判活动违法案件1件;办理督促起诉案件2件;全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突出加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办理诉前程序检察建议1件。
四、着眼素能作风发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基层党建“3+2”书记项目,开展 “四对照四提升 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引导检察人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决策部署,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强化履职能力提升。参加省委组织部和省直机关工委培训、全省检察人员轮训、省政法大讲堂学习、县委党校培训共计126人次,大力加强队伍素能建设。鼓励全员参与学习,推进书香检察建设,加快青年人才递进培养,提高干警综合素养。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开展业务竞赛和岗位练兵等活动,主动适应庭审实质化要求。落实“两个责任”,开展规范司法专项整治,梳理司法廉政风险点,纵深推进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检察机关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工作秩序、干警作风持续好转。2017年,干警进入省、市院人才库7人;获得高检、省市院和县委、县政府表彰16人次。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加强与人大、政协的日常联系,主动把检察权置于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之下。向县人大作检察工作报告1次,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5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5次。构建阳光司法机制,通过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296条,法律文书117份,实现案件信息系统公开全覆盖;全年到期案件预警51次,发出流程监控通报4次,实现办案流程监管全覆盖;制作电子卷宗163件,实现电子卷宗全覆盖。邀请人民监督员开展案件评议监督3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67件。接待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申请阅卷54人次,办理律师网上预约11人次。坚持以透明促公正、以公正促廉洁,官方微信、微博,发布检务信息310条,举办新闻发布会和检察开放日活动各1次。
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保证检察权规范运行
    稳步推进检察改革。推行员额制改革,通过公开考试考核,择优遴选首批员额检察官17名。全面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实行“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权力清单、履职清单、追责清单。检察长及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办案量均超过相关规定应办理案件数量。所有案件由检察官独立承办、独立决定、独立负责,有效缩短办案的平均用时2天,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我们聚焦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这个关键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在思想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拥护、自觉支持、全面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做好已办案件结清、案件线索移清、涉案财物交清工作及拟转隶人员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平稳有序转隶。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每一点成绩,都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各位代表委员关心检察工作、关注检察改革、关爱检察队伍,为我们推进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自身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检察职能发挥与法治建设的新要求还有差距,服务发展大局的举措还不够细不够实;专家型、高素质人才仍然偏少,办理复杂敏感案件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机关信息化建设水平还不高,距智慧检务的目标仍有较大差距。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以后工作中着实解决,也请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继续给予关注和支持。
 
                                                    2018年检察工作安排
 
    2018年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加奋发有为地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顺利实现“团结奋进勇登攀,创新打造后花园”目标,深入实施“六大工程”,推动梓潼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精准发力,服务发展大局。做好反腐败斗争中检察环节的各项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合同诈骗等犯罪,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围标串标、强买强卖、阻工堵路、强制交易、强揽工程等犯罪活动,努力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严厉打击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满足人民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二、敢于担当,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重点打击多发性侵财、涉黑涉恶、涉及黄赌毒的严重刑事犯罪,持续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当好法治秩序的建设者、公共利益的维护者,切实保障群众安居乐业。
    三、强化监督,促进公平正义。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行政诉讼和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案不移和以罚代刑、量刑畸轻畸重等显失公平行为,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抓好公益诉讼工作,推动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
    四、规范司法,提升检察公信力。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完善办案责任体系,强化全程监督制约。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强化证据审查和案件把关,围绕庭审加强出庭指控和审判监督,确保严格公正规范文明司法。深化检务公开,构建司法阳光机制,保障人民参与,接受人民监督。
    五、固本强基,打牢发展基础。狠抓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抓队伍素质建设,以智慧检务建设为载体,突出实战引领,加大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力度。抓廉政建设及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确保廉洁从检,提升服务水平。
    各位代表,党的十九大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倍感责任重大。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奋发有为,奋力谱写新时代检察工作新篇章,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跨越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