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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潼县人民检察院2019工作报告
时间:2019-10-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梓潼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3月12日在梓潼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梓潼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8年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也是检察机关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的开局之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及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紧紧围绕县委“六大工程”发展战略,持续加强并改进检察工作,为推动梓潼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保障高质量发展上主动作为

围绕民营经济发展,提供精准检察服务。认真落实中央、省委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决策部署,为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依法打击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合同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批准逮捕3件8人,提起公诉4件12人。加强检企共建,深入走访调研,就部分企业在劳动用工、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需求提出服务措施,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围绕绿色发展理念,构筑生态保护“检察屏障”。设立翠云廊自然保护区检察联络处,加强检察司法保护,开展生态环境执法专项监督。严厉打击盗伐滥伐、非法采矿、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批准逮捕1件1人,提起公诉7件8人。围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件,发出诉前建议10份,督促行政部门责令盗伐、滥伐林木犯罪嫌疑人补植复绿8240株;针对相关企业违反规定处置医疗废物的行为发出检察建议,相关部门对全县医疗废物处置分类情况开展清查整治并作出回复。

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汇集脱贫攻坚“检察力量”。进一步创新和完善职务犯罪检察工作,依法审查起诉涉及扶贫领域的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犯罪案件3件3人。将检察工作融入脱贫攻坚,加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法律援助、精准扶贫的无缝对接,向2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救助金2万元,为联系村帮扶对象送生产生活物资,共计3万余元。协调解决大新镇两河村生猪代养场用水用电、三社提灌站修建、合作社办证及村道建设等问题,协助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医疗报账、追索劳动报酬、农产品销售等困难,协调1名失去父母儿童入住儿童村,解决贫困大学生就读资金1万元。2018年,该村及17户51人顺利脱贫。

二、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在增进人民福祉上精准发力

精准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94件157人,批准逮捕78件113人,受理审查起诉169件250人,提起公诉177件261人。严厉打击故意伤害、绑架、强奸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批准逮捕7件8人,提起公诉11件13人;严厉打击“两抢一盗”、诈骗等侵犯财产犯罪,批准逮捕26件37人,提起公诉33件59人;严厉打击涉毒、涉赌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批准逮捕14件22人,提起公诉25件48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非接触性犯罪,批准逮捕3件3人,提起公诉2件2人;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批准逮捕2件6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精心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涉黑恶势力案件8件22人,受理审查起诉9件32人。注重宣传发动和舆论引导,加强检察环节的法治宣传,深入机关、市场、车站、社区、乡镇,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张贴海报100余张,引导群众参与支持,积极营造扫黑除恶浓厚社会氛围。

精确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对犯罪情节轻微、证据不足和不构成犯罪的案件,依法不起诉7件10人,不批准逮捕18件34人。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1件次,均依法妥善处理。认真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向8名救助对象发放救助金3.95万元,与浙江检察机关协力司法救助文兴镇事实孤儿2万元。扎实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作不起诉决定1件1人,依法批准逮捕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案1件2人,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开放日2次,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9场。

三、聚焦主业强化监督,在维护公平正义上久久为功

全面加强法律监督。深入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和应用,排查行政处罚案件数据903条,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件,公安机关受理7件,立案5件。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后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4件4人,纠正漏捕1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件,依法提请刑事抗诉2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件,纠正监管场所违法2件。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办理审判执行违法监督案件3件,办理国有资产领域督促起诉案件1件,办理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支持起诉1件。

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着力办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受理、初查公益诉讼线索15件,立案13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审查11件,进入诉前程序1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审查2件,进入诉前公告程序1件。向相关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件,督促相关部门收回欠缴的城镇国有土地出让金2930.7万元;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召开问题疫苗清查工作联席会,全程监督问题疫苗回收、抽检情况,向群众及时公布清查结果,全力保障群众切身利益。

四、智能转型引领发展,在全面深化改革上聚力创新

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做好已办案件结清、案件线索移清、涉案财物交清工作,人员、车辆转隶已经平稳有序完成;全面落实国家监察法,主动适应监察委办案工作新模式,完善职务犯罪审查起诉制度,受理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提起公诉3件3人。

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认真开展2018年入额检察官遴选工作,新遴选1名员额检察官,目前共12名员额检察官。全面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员额检察官在职权范围内依法对案件作出决定,并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以办案量为重要依据,以工作实绩为重点内容,采取量化打分的方式全面考核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结合捕诉一体、公益诉讼等要求,整合办案机构,组建配置合理、充满活力的新型办案团队。

大力推进智慧检察建设。完成移动办公系统、远程视频提讯和接访系统、24小时循环刻录系统的建设,完成检察机关分级保护网络改造,加强人员相关技能培训,严格安全、保密等纪律要求,办公办案质效得到显著提升。

五、锐意自强团结务实,在检察队伍建设上严管厚爱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引向深入,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核心引领作用。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检察人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着力提升队伍素能。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促进人才递进培养,主动适应庭审实质化要求,全年参加国家检察官学院培训2人次,省、市各项培训23人次,县级培训60余人次。开展书香分享、拓展训练、参观博物馆、观看爱国影片等系列活动,不断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强化职业操守教育,制定并实施荣誉退休制度,激发检察干警的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开展警示教育4次,开展检务督察14次。2018年,没有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的现象发生。

主动接受监督。向县人大作检察院工作报告1次,专题报告刑事执行检察工作1次,书面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4次。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开展法治宣传30余场,举办“检察开放日”2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团县委、妇联共同参与,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升级检务公开平台,开通官方微信、微博,发布检务信息220条;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81条、重要案件信息27条,办理辩护和代理网上预约22件,公开法律文书112份,有效拓宽公众参与和监督司法的途径。

各位代表,2018年检察工作的每一点成绩,离不开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自身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缺乏深入思考,服务保障县域发展大局的实效性有待增强。二是法律监督职责发挥还不充分,检察工作发展还存在不协调、不平衡现象。三是检察队伍建设还需不断加强,检务保障水平还不能满足新时代检察工作的要求。对此,我们将认真对待,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019年检察工作安排

2019年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和市委七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团结奋进勇登攀,创新打造后花园”目标,坚持“落实、稳进、提升”的检察工作总基调,强化自身监督,深化检察改革,强力推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均衡发展,为推动深入实施县委“六大工程”发展战略,建设四川丘区经济强县和绵阳后花园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坚定政治方向,将检察工作融入全县工作大局

旗帜鲜明讲政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推动实践、指导工作。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好阵地、管好导向、管好队伍。切实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为党委和上级机关了解情况、判断形势、科学决策提供充分依据和有力保障。

二、发挥检察职能,保障梓潼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坚决打击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网络安全的犯罪。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坚决防范经济风险向政治安全传导。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运用批捕、起诉职能对黑恶势力犯罪依法严惩。坚决惩处妨害脱贫攻坚、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着力加强“两法衔接”工作,提升工作质效。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确保公正司法,杜绝冤假错案发生。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用好诉前程序和提起诉讼手段,突出办理典型案件,推动问题解决,促进依法行政。加强检察建议刚性,督促落实,推行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制度。

三、加强队伍建设,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狠抓队伍素质建设,落实好“检察官教检察官”,突出实战引领,加大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力度,为自身发展储备力量。狠抓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敢于刀刃向内、刮骨疗伤。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坚持精细办案、精细管理,提升案件质量,推动司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

四、深化检察改革,推动智慧检察建设

完善员额制检察官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制,加强对员额检察官办案活动的监督和考核。加快推进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检察资源配置,积极推进“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全力推进智慧检察建设,推动“三远一网”和智能办案区建设,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及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案工作区建设,建立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室,构建全方位检察服务格局。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突出检察特色,宣传检察故事,弘扬法治文化,为检察工作发展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奋力谱写新时代检察工作新篇章,为建设四川丘区经济强县和绵阳后花园做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附件:

有关名词及用语说明

公益诉讼:2017年6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了《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赋予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权力,是检察监督新的重大发展。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民事公益诉讼的方式是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行政公益诉讼的方式是检察机关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国家司法救助:是指国家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以发放救助金为主的辅助性救济制度。

“两法衔接”: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根据刑事诉讼法、国务院《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有关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在情况通报、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协调配合、监督制约等方面建立工作制度和机制,确保行政执法过程中查处的有可能涉嫌犯罪的案件必须及时进入司法程序,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防止有罪不究、以罚代刑。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检察机关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员额检察官:根据中央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从具有助理检察员以上法律职务的人员中,经过严格的标准和程序择优选任,依法行使检察权的人员称之为员额检察官。入额检察官必须在司法一线办案,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或作出处理决定,并承担相应的办案责任,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捕诉一体:是指检察机关按照案件类型组建刑事办案机构,办理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抗诉以及开展相关监督工作由同一办案组织或检察官全过程一体承担。

“三远一网”:集远程庭审、远程提讯、远程送达于一体的智慧公诉网上办案系统,实现审判员、公诉人、被告人、律师等人员远程视频开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远程审讯以及相关法律文书远程送达、签字捺印等功能,节约司法成本,提升办案质效。

12309检察服务中心:包括实体大厅和网络平台两部分,主要功能是公开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受理群众控告、申诉事项,受理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辩护与代理预约、国家赔偿、国家司法救助等事项,收集、反馈群众意见建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