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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绵阳市梓潼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时间:2023-09-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梓潼县人民检察院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二)2022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保障平安梓潼建设。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受理审查逮捕刑事犯罪案件4857人,批捕1720人,受理审查起诉164301人,起诉134258人。其中办理涉枪爆案件34人、开设赌场案件1223人、毒品案件22人,依法起诉电信网络诈骗案件750人。健全完善常态化办理黑恶犯罪案件工作机制,促进涉黑恶犯罪案件依法高效办理。充分履行反腐败斗争检察职能,起诉职务犯罪案件66人。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力保障“园区提质”“企业满园”行动,开展法治进企业10次,开展法治宣传5场次,参加市、县“优化营商环境面对面”座谈会2场,在梓潼产业园区设立检察官服务站,主动回应民营企业的法治需求。依法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915人,办理侵害民营企业权益案件22人,营造安全放心的企业环境。成功化解某食品店不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复议案,召开公开听证会释法说理,促成食品店同意分期缴纳罚款,引导民营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主动服务乡村振兴。审查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324人,起诉1121人。深化潼江流域双协作机制,同法院、公安、水利、农业、生态环境部门召开潼江河流域保护协作联席会,常态化开展巡河工作,加强潼江流域资源保护、环境治理、河道行洪安全整治力度,守护梓潼绿水青山。开展基本农田保护专项行动,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8处,保护粮食安全,促进经济绿色低碳发展。

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无社会危险性等情形不批捕37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等情形不起诉43人,不捕率64.91%,不起诉率14.28%。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力度,建议变更强制措施8人。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在侦查、起诉、审判各个环节依法能用尽用,适用率达到80.16%,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率94.23%,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99.35%,促使犯罪嫌疑人认罪服法,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法治自信。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积极落实高检院“七号检察建议”,加强与县邮政公司、县交通运输管理所沟通协作,强化寄递行业安全监管,依法保障疫情期间寄递服务正常运转。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份,监督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纠偏堵漏,提升管理水平,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效果。加强检察调研和理论研究,被市级以上采用调研文章3篇,办理的某家具公司非法占地非诉执行监督案入选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优秀案件。

倾力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措施实施,受理涉疫妨害公务案件1件。开展监狱管理场所疫情防控安全检查10次。严格落实县委防疫决策部署,共计派出465人次下沉一线,开展社区防控、人员摸排、核酸检测志愿服务工作,为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落实防疫政策,充分利用检察“三远一网”系统,助力监委调查、公安侦查、法院开庭和兄弟检察机关审查案件,开展远程提讯200余人次。

多举措为民解忧纾困。持续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收群众来电、来信、来访43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100%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9名当事人发放救助金7.7万元,解困境家庭燃眉之急。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原则,对群众关注度高、争议较大的案件,邀请社会各界公开听证17件,是非曲直大家听,“法结”“心结”一起解,让司法公正看得见、摸得着。

多维度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1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建成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区,对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支持起诉,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生活、医疗、教育等合法权益。持续落实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开展新入职教师犯罪记录核查57人次。持续擦亮“潼心”未检品牌,优化未检工作团队,建成校园、社区工作站2个,开展法治宣讲7次。联合法院、妇联、民政局会签《关于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线索移送的管理办法》,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多方位回应群众司法诉求。落实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起诉23人;充分发挥民事公益诉讼追责功能,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商家提出惩罚性赔偿金诉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公共利益。积极落实“四号检察建议”,跟进监督整改消除窨井盖安全隐患7处。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坚持惩治犯罪与追赃挽损并重,办理非法集资案件16人,帮助挽回经济损失3131.64万元;开展法律咨询服务30余次。优化律师阅卷流程,接待辩护律师查阅案件66人次,提供免费光盘、U盘刻录服务,通过网上阅卷系统提供异地阅卷服务5件。

刑事诉讼监督提质增效。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完善引导侦查机制,提前介入刑事犯罪案件30件,监督立案8件,监督撤案17件,追诉漏犯5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案件15件。提升刑事审判监督质效,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5件。发现并向上级检察机关移送司法人员渎职侵权犯罪线索1件,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件。联合县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检察4次,办理监外执行监督案件10件。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7件,推动财产刑判罚切实执行。

民事诉讼检察监督持续加强。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3件,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案件6件,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件,民事跟进监督案件3件,支持起诉22件。在办理李某某申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中,案外人伪造当事人身份证明文件签署买卖合同以及出具借条,据此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使得李某某莫名承担了债务。县检察院及时向县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经过再审后依法改判;同时向县公安局移送相关案件线索,公安机关对相应刑事犯罪立案侦查。

行政检察监督扎实推进。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9件,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7件。成功化解环保部门对某养殖专业合作社违法排污行政处罚申请非诉执行监督案,合作社原负责人最终同意分期缴纳罚款。践行“以我管促都管”办案理念,促成16家单位出台《关于建立行政审批与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着力解决因信息壁垒造成的监管漏洞,“破解恶意注销逃避行政处罚的困局”的意见建议被省政协关注采用。

公益诉讼检察不断深化拓展。办理行政公益诉讼24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20件,案件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国有财产领域、文物保护领域、安全生产领域,办案领域分布更加深化全面。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7件,发出诉前公告17件,提起诉讼14件。20225月收到梓江观玛公路瓦苍坝段河道内存在大面积阻水建筑物的线索后,向主管部门和所在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履行管理职责,在汛期来临前及时清除阻水建筑物,汛期行洪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机构设置

梓潼县人民检察院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5个,为办公室、第一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第二检察部(公益诉讼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901.85万元,总计901.85万元。2021年相比,2021年度全年总收入为1153.59万元,减少251.74万元,下降21.82%2021年全年总支出为1195.13万元,减少293.28万元,下降24.54%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隶属关系变动,决算口径变化。(可用柱形图或折线图)









(图1:收入支出对比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901.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1.8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901.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2.65万元,占86.78%;项目支出119.2万元,占13.2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比0%;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比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901.8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901.85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1153.59万元,减少251.74万元,下降21.82%,财政拨款支出1195.13万元,减少293.28万元,下降24.54%主要变动原因是隶属关系变动,决算口径变化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1.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8.34万元,减少256.49万元,下降22.14%。主要变动原因是隶属关系变动,决算口径变化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1.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763.41万元,占84.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07万元,占7.22%;卫生健康支出18.62万元,占2.06%;住房保障支出54.75万元,占6.07%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901.85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44.2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80万元,完成预算100%

3.公共安全类(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9.2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3.82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25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8.62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4.75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2.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43.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39.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7.55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0.17%。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99万元,占91.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5万元,占8.84%。具体情况如下:

(图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无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9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0.02万元,下降0.1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99万元。主要用于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0.03万元,下降1.8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5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10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55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梓潼县人民检察院运行经费支出139.04万元,比2021增加64.3万元,增长86.03%。主要原因是保障力度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梓潼县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梓潼县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其他用车0。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两房维修维护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2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2年梓潼县人民检察院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公共安全(类)检察(款):反映检察事务支出。

行政运行(项):指梓潼县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梓潼县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为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检察监督: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察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其他检察支出:反映梓潼县检察院除单独设置项级科目以外其他用于检查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人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2.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附件


一、2022年梓潼县人民检察院整体绩效评价报告及得分明细表.doc

2022年梓潼县人民检察院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

2022年梓潼县人民检察院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docx


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